张韬先是把药煎上,然后从沈秋雨怀中接过孩子,“我来抱着吧,我买了些吃的,你先去歇着。待会饭好了我喊你。”
沈秋雨怔怔地盯着张韬。
煮饭?
她根本不敢想,这个词竟有一天是从张韬嘴里说出来的。
毕竟这个自诩城里来的“少爷”,从到家的那天起,就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做饭了,能自己去厨房端碗就不错了。
她抿了抿唇,一时间有些不敢相信。
可事实上,张韬真的做了。
不光做了一家四口的饭,而且还给女儿喂了药,给老娘擦了身子,端了屎尿盆子等孩子睡着后,又跑到院子敲敲打打……
一晚上那个身影就没停下来。
沈秋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桌子上竟已经摆好了四只碗。
三碗小米粥,一碗猪油炒盐菜。
还留了个字条。
“我出门了,晚上回来。”
“醒来记得把饭吃了,要是凉了就放灶上热一下。”
这是沈秋雨第一次见到他的字,遒劲有力,很好看。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但就是这简简单单两句,却让她忽然红了眼眶,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张韬着急出门,是因为家里已经没钱了。
但他知道,有个地方能拿到钱。
镇上新开了一家歌舞厅,盘了个废弃的供销社仓库,挂了几串彩灯,装了个震天响的音响,就成了镇上最时髦的地方。
早上还没开门,门口遍地瓜子壳和烟头,空气里还残留着昨晚劣质啤酒和廉价香水的味道。
一个喇叭裤的青年正跟几个小弟在门口吹牛,一只脚踩在台阶上,嘴里叼着根烟,说到得意处猛吸了一口。
然后他看见了张韬。
“哟,这不是韬哥吗?好几天没见,还以为你你……”
邹强语气带着几分嘲弄,只是话还没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