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那是在地球。
出了地球,谁特么在乎你们西方先不先进,反正再先进也没我先进!
至少阿斯加德人是不会认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阿斯加德复仇一直被认为是神圣的!
实际上在各种文明当中,复仇的正当性都是被承认的。
有些人喜欢把复仇和法律放在对里面……实际上大可不必。
复仇这个词是不是很容易让你想到古今中外很多有恩必报、有仇必还的故事人物?比如越王勾践为了事业卧薪尝胆,基督山伯爵为了家人华丽复仇的过程,梅长苏蓄力十年终沉冤昭雪等等。你在欣赏这些人物的同时,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你欣赏的到底是他们的什么?我想,你看到复仇者把仇人扳倒时的那种大快人心,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欣赏他们复仇达到的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的效果。不管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还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都是大家对违反规则的行为的不满,在规章制度还没有那么健全的古代,复仇这种行为某种程度上就起到了这种维护规则的作用。
再来看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所以说法律来源于复仇,还真是那么回事。只不过复仇是分散的、私人执行的维护机制,而法律是集中的、由第三方执行的执法体制。
那复仇又是怎么一步步演化成法律的呢?主要有2点。
1。私人复仇效率低。
你回忆下你脑子里能想起来的复仇人物,哪一个不是韬光养晦、数十年如一日,精密谋划,苦心经营,就为了给仇人致命一击。因为对他们来说,他们自己既是报案人,又是侦探、警察和法官,甚至还是刽子手。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尽弃。可想而知,他们要付出多少时间和心力。比如《琅铘榜》里的林殊,改名换姓,布局十年就为了还林家一个清白,哪怕折寿也在所不惜。但通过第三方解决矛盾,这个并发度一下子就上去了,一个案子办十年的情况很可能变成了十个案子办一年,效率明显提升。
2。私人复仇成本高。
虽然说大部分复仇的故事正义秉然,但也不乏一些人钻空子睚眦必报,也说是维护秩序,这样就难免会形成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局面。大家都变得不好惹了,合作就难以展开,大规模的生产协作就难以形成,经济繁荣也就毫无希望可言。而法律则是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尽量做到凡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社会稳定,这样合作才有可能展开,经济繁荣才可能实现。所以,复仇和法律可以说是同一种需求在不同时代的产物。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规章制度也是符合进化论规律的。
实际上法律本身就是复仇的衍生。
法律实际上打击的不是复仇,而是私刑!
两个概念要搞清楚!
当然,这在阿斯加德没那么复杂。
在阿斯加德,复仇是被法律认可的!
当然,这也不是因为其他什么高深原因,完全是因为不认可也没用。阿斯加德的猛男们,可不会因为害怕惩罚就放弃复仇!哪怕会因此触犯法律,他们也会前仆后继的复仇!于是国王干脆就用制度来承认复仇的正当性,从而让事情不朝着不可收拾的方向发展。
总之,在阿斯加德玩白左那一套是一点前途都没有的。
格尔杀害了阿斯加德人,这在阿斯加德人看来就是有罪。
无论他有什么样的理由,都无法规避这个事实。当然阿斯加德也不是完全不讲理,要是一个阿斯加德战士犯下了罪行,那格尔杀死对方复仇,阿斯加德人也会接受。但问题是不是,格尔和阿斯加德并无仇怨,格尔单方面的杀害了阿斯加德战士。
这是绝对无法容忍的罪行。
希芙帮助他,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更何况还帮助他亵渎了阿斯加德最宝贵的资产——彩虹桥。
希芙基本罪无可恕。
但希芙还是这样做了。
只能说,人呐,真的不到时候,真的认不清自己。
她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狂野。
“好了,别废话了!我们走!”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