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留了左手。”
“留下了。”
叶孤鸿把漆片放在桌上。
一个人要让人相信一件事,就得做得干净。他把账烧了,把狗解开了,把门闩上了。只有一样他没有藏。他的左手。
“他不是忘了。”叶孤鸿说,“他是留着的。”
“留着做什么?”
叶孤鸿没有答。
老陶那边的话,是第二天带到的。
顾惊澜那天从狱门口过了一趟。老陶还是那句“不见”。
可她问了一句话。
“里头那位,进来那天,身上有什么?”
老陶想了想。
“一件衣裳,一双鞋。”
“还有什么?”
“还有一只手。”
“什么手?”
老陶把自己左手抬起来。
“包着。”他说,“旧伤。骨头是歪的。”
顾惊澜回去,把这三件事排在一起。
左手刀。右手是断过的。他留了左手。一个要杀自己全家的人,为什么留下自己的记号?
只有一个解释。他要让人在很久以后知道,这件事是人做的。而且,做这件事的人是谁。
叶孤鸿问了下一句。
“郑允升现在在哪儿?”
“在狱里。”
“什么时候进去的?”
“五月廿一。”顾惊澜说,“衙门抓的。”
抓他的那天,巷子里有人在看。
顾惊澜第二天把那天看的人找了一遍。她找到一个卖酱的婆子。
“那天来的是什么人?”
“三个。”酱婆子说,“衣裳是青的。”
“怎么带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