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人默坐在那张旧桌前。
桌子上,放着两样东西。
一样是郝五给的,一支笔。笔放在桌上,笔帽朝着门——郝五一直没动过它,连位置都没动。
一样是郝五怀里那块布。
布上两个字:郝五。
闻人默摸了很久。
他先摸那块布。
一个字一个字地摸。他摸得很慢,摸到每一笔的收尾,都用指腹压一下。
摸完,他抬起头。
“换一块。”他说。
叶孤鸿把那块血书拿出来,放在桌上。
——灰白,巴掌宽,一寸半长,刀裁的齐边。
上面四个字。
别来。有鬼。
闻人默的手,从血书的第一个字摸起。
摸到第二个字。
然后他停了。
屋里没有人动。
他的手停在第二个字的收尾上,停得很久。久到炭火都换了一次。
“闻人。”
“嗯。”
“怎么样?”
闻人默没有回答。
他退回去,从第一个字,重新摸。
这一遍,摸得更慢。
摸完,他把手放在膝上。
“我八岁那年,”他说,“摸过一个人的字。”
叶孤鸿没有说话。
“我家在东京。我爹在太史局当小吏。”闻人默说,“太史局的旧文书,年年要销毁。销毁之前,允许本局的人拿回去用——糊窗户、包灯、垫箱子。”
“我爹拿回来过一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