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土坯房里,啃了二十多年的红薯渣,下地,放牛,捡柴火,手上的茧子比鞋底还厚。
这笔账,他算了不知多少遍。
每算一遍,那点不甘就理直气壮一分。
是张韬偷了他的二十年。
是张韬替他享了本该属于他的福。
所以他使再多手段,都不算坏。他只是想把本来就是自己的东西,抢回来一点。
这么一想,心里踏实。
可今天那张报纸,把这份踏实砸了个稀烂。
张韬被赶出陈家那天的模样,他记得清楚。
拎着个洗得发白的破帆布包,里头就几件旧衣裳。兜里连张整钱都掏不出来。陈家的门一关,他就成了没根的人。
后来听人念叨,张韬搬去的是城郊的土坯房,比乡下那间还破。
媳妇孩子都病着,锅都揭不开。
还有一回,陈秀春提过一嘴。
说张韬刚被赶出来那阵,在楼下跪了一整夜,求李秀梅开门,没人搭理。
那是个什么起点?
比他陈文华在乡下的起点,还要往下沉。
从那个起点,爬到省报头版头条,爬到一百四十一万的合同。
才过去多久?
半年。也就半年。
而他陈文华呢。
顶着陈家独子的名头。住小洋楼,端铁饭碗,在供应站管着满库房的家当。
要钱有钱,要脸有脸。
同样这半年。
张韬从土坯房爬上了省报。
他从供应站那间库房,一步一步,把自己走进了看守所。
走进了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