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
他的评论也很简单。
好听!
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
注册之後也没干别的,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确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注册博客。
前有金莎、舒唱捧场,後有黄小明注册博客参加评论,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
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金莎要买《杀手》。
「金莎?她买《杀手》?她买《杀手》做什麽?」
沈奇一头雾水。
这姑娘该不会以为,她砸点钱买歌,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
有病就去看,西医治标,中医治本,中西医结合治成标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
「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适合林俊杰吗?」
黄启道还没答覆。
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
「哦对,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
沈奇觉得有些荒谬。
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和林俊杰产生了交集。
「那咱们卖吗?」
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
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麽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就能够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