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害人的血液,没有被害人被剔除的肉。
这里,过分“干净”了。
难道说,一楼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陆执思量着,假如陈自强是凶手的话。
他没道理放着这么好的分尸场所不用的。
陆执看了看跟肉铺联通着的楼上,再次征询陈自强的意见。
“我上去看看。”
陈自强无所谓的摆摆手:“去吧,我没啥见不得人的。”
陆执点了点头,顺着楼梯走了上去。
二楼一进门是个客厅,在客厅的两边分别建有两个卧室。
说起来,陈自强离婚独居,这点儿也非常符合招嫖的条件。
客厅也充分显示了他单身的属性,乱的一塌糊涂。
他一寸寸搜索着凌乱的沙发,摆满杂物的茶几。
而后,又不死心的走进卧室。
但是结果依旧没变。
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根受害者的头发丝都没留下。
那把分尸用的剔骨刀,就像是凭空出现在肉铺案板上一样,没有根脚可循。
陆执皱眉回到楼下,见几人看了过来,他微不可察的摇了摇头。
确认不在场证明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郑义说道:“在你这里发现了疑似凶器的刀具。”
“尤其是丢刀的过程,需要你去警局配合详细说明,再做个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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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强说道:“可以。”
“请吧。”
陈自强此时一脸决绝,就跟古人要去敲登闻鼓一样,颇有些正义凛然。
这股气势,持续到他被郑义安排坐在了后座上,他才猛然醒过神来。
他扒着车门子朝着陆执喊道:“警官,帮我把肉案上的肉放冰箱里啊……”
“啪——!”
车门被郑义无情的关上,卷卷一脚油门踩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