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宽大、褪色严重的灰蓝色书生粗布长袍。宽大的下摆被风高高扬起,露出里面绑着粗粝牛皮护腿的长裤和沾满黄土的战靴。手腕上,缠着两副布满刀痕的深褐色皮质护臂。
一顶宽大的破旧竹斗笠,被一根粗糙的麻绳死死扣在头上。斗笠的边缘压得极低,将他的上半张脸完全藏匿在浓重的阴影之中。
在他的马鞍侧面,斜插着一把用灰布层层缠绕、只露出半截生锈剑柄的长剑。
驼铃摇晃。
那个身影在狂风中稳如泰山,脊背挺得笔直。混合了酸腐书生气与大漠亡命徒的极端反差感,在他身上融合成了特殊的气质。
《新龙门客栈》,周淮安!
几乎在看清这个造型的瞬间,在场所有人的脑海里,同时炸响了这个华夏武侠电影史上最经典的名字。
“叮当。”
骆驼终于踏上沙丘顶端,停在距离六人不足十米的地方。
狂风扯动他灰蓝色的袍袖。
他静静地坐在驼背上,斗笠微微抬起一个极小的角度,目光越过漫天黄沙,俯瞰着脚下那座炊烟袅袅的龙门镇。
男人解下腰间一个破旧的牛皮酒囊,用牙齿咬开木塞,仰头灌下一大口烈酒。清冽的酒液顺着他满是胡茬的下巴流淌而下,浸入粗布衣襟。
他随手用皮护臂抹去嘴角的酒渍,看着那家挂着残破酒旗的客栈,缓缓开口。
“当下一批客人来到的时候,你可能已经忘记了我这个过客。”
风沙呜咽,将他低沉的声音送到每一个人的耳畔。
“我不像你这么有勇气,敢于面对这个沙漠。”
他停顿了片刻,重新塞好酒囊,握住粗糙的缰绳。斗笠下的那半张脸,扯出一个苦涩、却又洒脱到了极点的笑意。
“人说乱世莫诉儿女情,其实乱世儿女情更深。”
他没有再看任何人,甚至没有看一眼旁边已经彻底看呆了的四小只。
双腿轻夹驼腹。
土黄色的双峰驼发出一声低沉的响鼻,转过身,踩着金色的流沙,孤独地向着沙海更深处那片刺眼的阳光走去。
渐行渐远,只留下一串被风沙迅速掩埋的蹄印,以及那逐渐远去的空灵驼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