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沈筝对他道。
“噢,好!好!”
在那此起彼伏的美妙伴奏声中,苗青的声音愈发欢快:“肤色白皙的孩子其实很好找,基本每条巷子都有那么一两个,可家中上数三代身体皆康健的孩子,便不太好找了,更别说还要祖上出过秀才的。故在那时,小人便同那神秘人说。。。。。。”
“说?”蒋至明问。
“得加钱。”苗青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很畜生,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很正常,“原本是一个孩子一百两,他又额外加了一百两。”
“两百两一个孩子?”饶是蒋至明自诩见过大世面,闻言都有些震惊:“他为何愿意出这般高的价钱?”
“这。。。。。。小人的确不知。”苗青摇了摇头,“但加钱的时候,他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就给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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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他那时其实有些后悔,没再多要一笔。
“总之。。。。。。他定下两百两一个孩子的价,让小人在年前把人找齐。小人虽然平日偷鸡摸狗,可的确没干过掳人的勾当,便拉了康钟二人入伙,许诺事成之后,给他们一人一百两银子。”
一人一百两?
蒋至明嗤笑:“你一人净拿八百两?”
倒是个黑心眼的。
苗青面上闪过一丝尴尬:“大人,对我们这种人来说,一百两其实很多了。。。。。。”
蒋至明不置可否,问道:“你可还记得那神秘人的样貌?仔细道来。”
苗青摇头。
蒋至明皱眉:“你不是说,他眼都不眨地给你加了每人一两百?”
苗青一噎:“他就露了双眼睛出来。。。。。。”
蒋至明拳头都硬了。
忍住揍人的冲动,他又问:“你走街串巷做生意的本钱,又是哪来的?也是他给你的?”
苗青差点都忘了这事儿。
毕竟他心心念念八百两,走街串巷那几两的本钱,根本就不能叫“钱”。
“他给了我十两,让我扮作货郎踩点。”他道:“每换一个身份,小人便会乔装打扮一番,便也没被人认出来。。。。。。但其实,在确定好人选后,小人也迟疑过一段时日,没有动手。”
或许是良心未泯,又或许是大难当前。
他说:“对寻常人家来说,孩子太重要了,孩子丢失,简直是在剜父母的心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