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时也觉得没意思了,就像一场戏,最高潮的部分演完了,剩下的都是垃圾时间,我不想再演了。”
“钟萍,就是我杀手生涯的封刀之作,用你们文化人的话说,叫绝唱!”
他居然试图用一个文绉绉的词,显得格外怪异。
叶默微微眯眼,记录着这些心理动机。
“那么,解释一下,在杀害钟萍之后,你为什么要做出那些极端的行为?吃肉,喝血,甚至对尸体进行的行为!”
提到这些细节,陈正豪的脸上有些抽搐。
“这是一种压抑太久的欲望,突然爆发了,我杀人,讲究效率。通常是一击毙命,我很少让目标死得太痛苦,也没兴趣对尸体做什么,至少人道一点。”
“但是对钟萍不一样,我太恨她了。”
“恨到光是杀了她,让她简单地死掉,根本不够解恨。”
“我做梦都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至于你问我为什么要做最后那些事……”
“那是因为,在贵州阮强家,她捅我那刀的时候,我们正在干那事儿,干到一半!我只是……把没完成的事情,继续完成罢了,有始有终,不对吗?”
这个理由,扭曲、变态,却又与他之前的叙述诡异地串联起来,形成了他个人逻辑闭环里的一环。
他把那场未完成的事,看作是他们之间扭曲关系的最后一个仪式,用最亵渎、最残忍的方式,为自己臆想中的关系画上了句号。
听完陈正豪的这番解释,叶默缓缓地地摇了摇头。
“和你对话!我觉得你的思维逻辑在某些方面甚至很清晰,你能为自己的每一个行为找到理由,哪怕是极其扭曲的理由。你看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变态!”
“但你的所作所为,你施加给受害者尤其是钟萍的痛苦和亵渎,却是我从警这么多年来,遇到过的最残忍,最突破人性底线的那一类。”
“在抓到你之前,我甚至一度怀疑,你是不是一只尚未开智的野兽!”
听到叶默说出这句话,陈正豪也回答道:“别人和我说,我被什么天眼神探盯上了,必死无疑,我一开始也没把你当回事,你们在我眼里,不过就是饭桶而已,直到正面遇到你,我才知道,我的这些本事,在你面前,有多可笑。”
“能用两根手指,夹住我训练了上万次的军刺攻击,正常人根本就做不到,你在我眼里,根本就不是人,死在你手里,我也一点也不冤枉,当然,能亲手抓到我,你很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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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默迎着他的目光,没有丝毫闪躲,坦然答道:“你说的对,能亲手将你这种危害社会、残害无辜百姓的犯罪分子抓获归案,我的确感到欣慰。这意味着,以后社会上少了一个潜藏的恶魔,多了一份普通人的安稳。这是我的职责,也是我追求的结果。”
听到叶默这么说,陈正豪却缓缓地摇了摇头。
“叶队长,我这样的人,是抓不完的。”
“别说你就是个普通人,你哪怕真的是神,真的有一双能够看到罪犯的天眼又怎么样?”
“你会发现,只要是动物,他就会犯错,除非,它没有七情六欲,不懂得吃喝拉撒。”
叶默没有就这个哲学或社会问题与他展开辩论。
他的任务是查清事实,将罪犯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