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到了一站,余笙站起来,拍了拍身边的男孩子:“谢谢你了兄弟!”
说完,迈着大长腿下车了。
男孩子不解的问同伴:“刚才那人是谁?他不会是神经病吧。”
余笙当然不是神经病,他只是一个勤快的码字工。
打了辆出租车,余笙直接回家。
码字!
码字!
等到余栋回来的时候,余笙看了看,竟然码了三万字。
直接抄了两章多。
同样,他才不会像金老爷子一样,一章就有一万多字,肯定是揉碎了,稍加变动,分成了十章。
一章三千字左右,绝对对得起订阅的读者。
“余栋,吃饭没有?”
余笙问道。
“吃过了,肉丝面。”
余栋一边说,一边从书包里往外拿书,书本,看样子是准备写作业了。
“作业多不多?”
“不多,还有一张数学试卷,做完就没有了。”
“一张试卷,做的完吗?”
“好做,三四十分钟就行了。”
余栋说着,就开始写了起来。
余笙走过去一看,得,这小苦瓜妥妥的一个学霸啊。
初一的数学本来也很简单,余栋做的飞快,别说四十分钟,恐怕连二十分钟也都要不了。
行,不打扰他。
自己抓紧再码三千字。
刚打了两千多字,忽然感觉身边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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