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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到处都是兄弟(第5页)

他偷偷一看,原来是基德带队,挨家挨户地找他。

“发克!这个畜生要杀我灭口,我不能在罗言澄清我之前,死在他手里。”马可暗道。

不然缪撒临终托付的事是完成了,结果他却死了,这当然不行。

马可从窗口偷偷跳出去,然而没跑多远,又被卫兵发现。

这里是圣清岛,到处都是眼线,他想偷偷潜伏几乎不可能。

“马可?”突然这时,从楼上跳下来一人,正是白兰迪。

马可看着他,连忙点头。

白兰迪拉着他就跑道:“我不会杀你,跟我走!”

听了这话,马可还以为这也是罗言的人,当即全力配合他逃跑!

……

番外:文化之根,星汉灿烂

非正文,可不看,正文在下一章。

番外前面有点废话,约两千多字,可不看,往后翻。

……

我这个人可能右脑太活跃,我经常码字走神,有的时候还先写章节末尾,然后反着写……这也是我说我不看字数分章的原因,我把这章要写什么定好了,所以有时一章会出现七八千字的情况。

同时也因为这个原因,我大部分时候是两章连更。

几本书下来都是这样,也就是最近开始才有先发一章卡点,然后再发一章的情况。

而一旦这样的话,前一章内容,会比后一章内容少。

再说走神,我记得我非人的时候就说过,我每天码字要十个小时。

其实我最高纪录,二十六个小时才码了六千字,外加四万字的废稿。是脑洞的时候,那本书当时想法太多,以至于最后一盘散沙,想写的都没写成功。

蓝白社吸取了一下教训,就提纲挈领,专挑一个角度写。用天下皆白唯我独黑,以及绝地天通这样的主题,通篇贯彻,无论是墨家、小兄弟会还是蓝白社,亦或者上古的叛逆者,由小到大,整本书就一个道理。

为此放弃了很多原本想写的创意,但总算好看了一点。

我码字之所以要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写当下剧情时,就总会联想很远的地方去。

一发呆可能就半个小时过去了,甚至还要去求证,查一下资料。实际上查出来的资料对当时的剧情没有任何意义,只是辅助一下我脑海里的想法,而那些想法,有的时候后期会用上,有的时候,可能整本书都用不上。

我写非人时,就经常想了很多而用不上,于是用到了脑洞大爆炸里。

写脑洞大爆炸时,很多想法也没用上,又用到蓝白社里。

写到蓝白社时,为了推进剧情,明确主题,不断向读者强化某些观念,我放弃了太多东西没有融进去。

实在是积压太多,又实在融不进蓝白社里,很多想法最后都忘了。

这种发散想到的东西,有些必须去整理,否则就是散乱的,很容易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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