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气的是,科鲁番还做夹尾巴狗,先逃了,让我们来给夜玫瑰送人头。若非西玛族长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我们早就死在夜玫瑰的刀下了。”
“气煞我也,狗。娘养的,科鲁番真是狗。娘养的。”
……
众人气愤不已。
任是谁,也不能接受科鲁番明明犯了错误,却又要西玛为他擦屁股的事实。
更要命的是,西玛的胳膊,是科鲁番给砍断的。
若真是西玛错了,砍断胳膊,谁也没有话说。
可问题是,西玛质疑的对,科鲁番错了。
那这条胳膊,平什么白白被你砍掉?
凭什么?
西玛可是骨都侯,是沙子河部落的族长。
一族之长,就这么被砍掉胳膊,谁能愿意?
西玛叹了口气,赶紧将事情压下来:“各位将军,大敌当前,先不要计较这些事情了,等到击败夜玫瑰,再和科鲁番分辨一个是非曲直。”
“不行,绝对不行。”
西玛手下各位将军都差点被科鲁番给害死。
这事,哪里能说得过去?
而且,突厥军纪远没有大华那么严谨。
各族部落,都有极强的自主权。
他们犯了牛劲,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定要讨回公道。
一帮大将军骑上战马,直追科鲁番。
西玛想要阻拦,却也阻拦不住。
事实上,他也没心思阻拦。
此刻,他满脑子里想的是夜玫瑰刚才说的话。
西玛知道,夜玫瑰说的没错。
今天,若是将夜玫瑰换成莫斯,他们死定了。
别说自己必须死,那一万名军兵也别想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