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三年九月二十—十月十七·临安—平江—镇江—淮水
【切换】九月二十·城西·打铁巷·正午
动身那天,天气很好。
顾惊澜在院子里摆了三张纸。
第一张,写的是走的人。
第二张,写的是留的人。
第三张,是空的。
走的人:叶孤鸿、顾惊澜、闻人默、雷不苦、雷小满、少年、风不问、崔闻笛。
八个。
留的人:哑三、卖炊饼的老汉、看守巷子的老婆子、雷不苦的药摊上那个替他抓药的伙计。
四个。
叶孤鸿把第三张纸推给闻人默。
“你写。”
“写什么?”
“写不走的。”
闻人默拿起笔。
他看不见纸,可是他知道纸有多大。他用左手按着纸的左边,右手从右往左写。
一行字,写完以后,纸上右边干净,左边有墨。
跟卷二第39章那张手令,是一样的写法。
他写完,把笔搁下。
顾惊澜把纸拿起来看。
上面列了七样东西。
第一样:城北那口井。
第二样:井台西边那个角。
第三样:空屋里那四个方痕。
第四样:城墙垛口。
第五样:说书棚。
第六样:那间脚店。
第七样:五只碗。
“这是什么?”雷不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