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不是同纹。
但同向。
都向内收。
白衣执事笔尖顿了一下。
柳元白道:“写同向,不写同物。”
白衣执事写:
旧布包纸背半月压痕。
南支第三阶半空旧痕。
同向内收。
未定同物。
沈清河道:“同向内收四字,过重。”
柳元白道:“你可写异议。”
沈清河看向白衣执事。
白衣执事另取一张纸。
异议栏。
沈清河没有接笔。
柳元白道:“不写,入原记。”
沈清河仍没接。
他心里清楚,写了异议,就要写理由。
理由在哪里?
没有。
柳元白把银案尺移到“余项无”下。
刮痕浮出。
簪。
扣。
这一次,刮痕旁又多浮出一小段灰线。
不是字。
像一只旧物曾靠着册页边缘放过。
柳元白把旧簪空匣拓影放在旁边。
空匣内侧金扣压痕亮。
私物册刮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