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天生神力。”
常威愣住了。
林远站起来,走到他面前。
“在草原上,能徒手扳倒公牛的人,是英雄。”
他伸出手,在常威肩膀上拍了一下。
“你搬得动四百斤的石柱子,这种力气拿到草原上去,蒙古人会把你当勇士看。”
常威的嘴巴张了张,没出声。
林远转过身,走回桌前。
“侍画是合撒儿部头人的女儿,她父亲叫忽图剌,在草原上有三千帐牧民,是个有分量的人物。”
他拿起桌上那管毛笔,在一张白纸上画了几条线。
“你娶了侍画,就是忽图剌的女婿,带着她回到部落,天然就有了立足的资本。”
常威盯着那张纸,眼睛里的困惑慢慢变成了恐惧。
“可是侯爷,我不会说蒙古话,也不懂草原上的规矩…”
林远把笔放下。
“会有人教你。”
他走到窗前,背对着常威。
“锦衣卫会派精通蒙古话的通译跟着你,还会给你配一队能打仗的护卫,以及足够的金银和货物。”
他转过身。
“你的任务不是去打仗,而是去做生意,交朋友,用大明的铁锅茶叶和侍画这层关系,一点一点渗透进那个部落。”
常威听到这里稍微松了口气,但脸色还是白得吓人。
林远走回桌前,两只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压迫感十足。
“常威,我今天把话说明白了,这件事,不是在跟你商量。”
他的声音放得很低。
“大明需要你去做这件事,做成了,你和你全家都能过上好日子,你大哥进军器局,你妹妹嫁个好人家,你老母有人伺候,你自己娶了侍画,将来还能在草原上当个说得上话的人物。”
他顿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