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试卷发下来。
王砚明抬眼看去。
却见,第一题,论一道:
论“横渠实学,为士者当黜虚崇务。”
第二题,判语五条:
一、官吏隐匿灾情、虚报吏治功绩判。
案情:某县连年旱灾,县令匿不报,反以岁稔民安报于府,府嘉其能,擢为知州。后灾民流徙他境,事乃发。
问:县令当何罪?府官当何责?
二、乡间有公公扒灰,子杀父,案判。
案情:某乡翁与儿媳通,子归而觉,大怒,夜以斧杀之,伪作盗杀。
邻人告官,验尸得实。
问:翁当何罪?儿媳当何罪?子当何罪?邻人告发,当奖否?
三、科场士子重金请托、私通关节判。
案情:
某科举子,以金帛赂誊录手,使其誊卷时窜改文字,又私通内帘某房考,以暗号标记卷面,事泄被执。
问:举子、誊录手、房考各当何罪?
四、州县官吏怠政慵懒、荒废民事判。
案情:某县丞日日饮酒,词讼积压百余件,胥吏因缘为奸,民有冤不得伸,有田不得耕,上司查实。
问:县丞当何罪?上官失察,当否连带?
五、言官避祸缄默、不敢纠劾奸弊判。
案情:某科道官,明知某布政使贪墨巨万,惧其权势,三载不劾,后布政使事败,牵连多人。
问:科道官当何罪?与贪官同罪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