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办公楼是白色的,只有两层高,有像凡尔赛宫的廊柱,门口竖着旗杆,挂着三色旗。
设计的时候大概想弄出点法兰西的气派,但现在廊柱上早就贴满了花花绿绿的告示,连原来的颜色都看不清楚了。
内容无非是“某囚犯逃脱,悬赏五十法郎”、“某商人欠债不还,拍卖货物抵债”之类的屁话。
我的办公室在一楼,朝西。下午太阳一晒,整个房间就成了烤炉。冰块?别做梦了。
这里的冰要2个法郎1磅,够我喝上一晚上的酒。
我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写报告。
船运报告、移民报告、囚犯统计报告、物资清点报告……什么都报告。反正只用坐在桌子前,用墨水把纸填满。
然后把报告交给上司,上司再交给他的上司,最后大概会被锁在某个柜子里,永远不会再被翻开。
没有人真的在乎这些报告。在这里工作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殖民地的唯一意义就是关犯人。
至于那些数字、表格、统计,都是做给巴黎看的。巴黎想看什么,我们就写什么。】
“流放犯、原住民、腐败的官员……上帝,那是什么地方?”看着里“皮埃尔”喋喋不休的自述,她轻声发出疑问。
随后,皮埃尔接到任务,要去医院询问一个海难幸存者——一个印第安人少年。
少年会讲英语,所以英语最好的皮埃尔被派去了。
看到这里,阿比盖尔笑了——这个设定很巧妙。
如果少年只会土著语,故事就无法展开;如果他会法语,那就太巧合了。
英语——既合理,又能让美国读者感到亲切。
一路上,皮埃尔都在和搭档抱怨。搭档老杜邦是个老油条,只想退休回法国,对皮埃尔的抱怨宛若未闻。
两人在医院见到了少年,也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叫做“Pi”。
这是父母给他的昵称,由于他还没有成年,也没有在部落中做出什么突出的贡献,所以还没有正式的名字。
【我坐在病床边,打开笔记本。Pi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和已经开始打瞌睡的老杜邦。
“你会说英语。跟谁学的?”
“跟一个白人牧师学的。”
“牧师?”
“他叫约瑟夫·麦克尼尔。从俄勒冈来的。”
我等着他继续说。
Pi停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讲。
“那是我八九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带人去打猎。他们遇到一头熊。熊很大,站起来比人还高。父亲射了一箭,没射中要害。熊扑过来,把父亲压在地上。”
他讲得很慢,用的单词也很简单,但是语法与口音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时候麦克尼尔先生出现了。他带着枪。他开枪打死了那头熊,把父亲背回部落。父亲伤得很重,养了半年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