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审讯工作再次展开。
市纪委的办案区又恢复了那种特有的紧张。
经过了整整一天的“冷却”之后,吴振华再次被带进了审讯室。
他的状态比之前看起来更加糟糕。
眼窝深陷,胡子拉碴,眼神里布满了血丝,透着一股神经质的焦虑。
这一天一夜,他显然过得极其煎熬。
他想了很多。
想从前,想现在,想未来。
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
所以当张成再一次坐在他对面开始问询的时候,吴振华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他不再沉默,也不再咆哮。
而是变得异常“配合”。
张成问道:“吴振华,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招投标问题,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吴振华抬起头,露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有,有补充。”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用一种沙哑的声音开始了他的“交代”:“两位领导,这件事我认,是我犯了严重的错误。我承认,在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中,我作为政府办公厅的秘书科长,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和失察责任。我没有严格地把好关,对招标中心主任赵伟的监督不到位,对开发商王大海的一些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地发现和制止。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栽培。我错了,我向组织深刻检讨。”
一番话说得声情并茂。
态度看起来无比诚恳。
他把所有罪责都归结为“失察”和“程序违规”。
听起来好像什么都认了。
但实际上,关于他个人是否受贿、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核心问题,他却避而不谈,一字不提。
这就是吴振华的狡猾之处。
在铁证面前,他知道完全否认已经不可能了。
于是他采取了第二套方案。
那就是避重就轻。
他企图用一些程序上的小问题来掩盖经济上的大问题。
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工作方法有误、业务能力不精,但本质上并没有坏到骨子里的“犯错”干部。
而不是一个贪污腐败的犯罪分子。
这两者之间在最终的量刑上有着天壤之别。
坐在隔壁监控室里的秦刚看到这一幕,不由得冷笑了一声。
“这个吴振华,到了这个时候还在跟我们耍心眼。”他对身边的另一位副主任说道,“他这是想用一个‘违纪’的帽子来摘掉自己‘违法’的帽子,想得倒是挺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