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飞嫉妒王权。
因为,他看到短短十几天,王权一介新人,竟然带领了一群人白衣社成员喊口号,开始行动。
而自己,现在只能当一条狗。
这差距,让他相当不爽。
“凭什么他当人,我只能当狗?”
“他现在这么优秀,如果主人看到他,会不会更想收服他?”
“到时候,他成了一等奴仆,我该如何自处?”
他卖力当狗,可是,依然没有混到正式奴仆的身份。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
他短短十几天,也击败了好多竞争对手,现在是主人麾下所有狗的大头目。
“王权,你等着。”
“你根本想不到,穿上狗皮后,我的修行速度大幅度提升。”
“很快,我就能炼血百次了!”
“到时候,我就有资格竞争三等奴仆身份!”
“有了奴仆身份,我一步步朝上爬,努力给主人做事。”
“甚至,我还有机会得到包家女主人恩准,可以娶一个包家侍女,为包家诞生奴生子!”
“如此,我的后代,再也不用过我那样的生活了!”
“我的后代,生下来就是旧都人,就是大户人家奴仆;身份地位,远不是乡下人、旧都普通人能比的!”
“我要——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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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权不知道秦飞偷偷看过他,而且,即便知道了,也不当回事。
因为:
此时的他,带着一群白衣、白披风的白衣社成员,大步流星,朝武院外行走。
路上,好多权贵学员奴仆看到这一幕,目瞪口呆。
这一刻:
他们惊讶的发现:昔日粗布麻衣的白衣社成员,昔日的泥腿子们,竟然穿上上等的衣衫了。
而且:
所有衣衫都是统一的,相当漂亮。
无论男女,大家清一色扎马尾,披风哗啦作响,上面的黑色刺绣【正义】飘荡——刺眼。
有奴仆不甘,很想呵斥一下:你们又不是权贵子弟的奴仆,凭什么穿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