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被发现的快,2个小时左右火就被灭完了。”
“警察到处搜纵火犯,放火那天也没人看到付迅雪纵火离开的人影。”
“才2个小时,付迅雪也没啥交通工具,他能跑哪儿去?”
眼睛微阖的陆执,听到这里眉头微皱。
小王说的有道理,根据现场的血迹,付迅雪当时腹部受了伤。
一个受伤的人,2个小时可走不了多远。
这种情况,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情况,付迅雪放火之后,有同伙帮助他逃匿到了青鸟。
比如:提供交通工具,或者藏身地点。
但是罗大成捡到付迅雪的时间是2月2日,大概率付迅雪在事发后就第一时间逃走了,而没有选择躲藏起来。
第二种情况,这把火……压根就不是付迅雪自己放的。
也就是说付迅雪还得有个同伙。
1月31日凶杀案之后,付迅雪立刻潜逃。
而后,同伙隔了一天怕夜长梦多纵火烧毁现场,毁尸灭迹。
第三种情况,没有人帮助付迅雪,他只不过是运气好逃匿的过程中没有被警方抓到。
这种情况,那必须是运气逆天的气运之子。
才能不远千里从辛乡一路逃到了青鸟,中间没有被警察追踪到任何痕迹。
陆执不相信什么气运之子的说法。
回想着之前猜测的两把风格迥异的凶器,经小王一提醒,他觉得这个案子里存在两名以上嫌疑人的概率极高。
一人手持重斧,一人手持利刃,甚至还有可能一人负责善后。
在现场留下明显生物痕迹的付迅雪潜逃,没有留下线索的另外一人延迟纵火。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切的不合理就解释的通了。
只有一个最大的问题,这另外一个嫌疑人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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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什么跟付迅雪一起去杀害陈友德全家?
他们的动机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