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之人应当如此,方才能做出不平庸的选择。”
来古士滔滔不绝的说:
“他继续辗转,直到逐火的呼声响彻大地。”
“在语言描绘的风景中,人类将战胜众神,摘得火种,为翁法罗斯带来新生的黎明。”
“[然而逐火是不断失却的旅途,在那一切当中,生命也当如尘埃般渺小。]”
“[以‘世界’为师者,方能背负它的命运——你可准备好了?]”
“心中的声音低语,他轻声回应。”
“[无妨,我的性命本就微不足道。]”
“他……”
“停停停,给我停!”颜欢制止了来古士的话语,鄙夷道:
“你在这念什么玩意儿,跟变态似得一直说白厄个人隐私……?”
“阁下,这是我对英雄的赞赏。”
来古士淡淡而笑。
“阁下难道就不对这位英雄的经历感到好奇么?”
“他跟我说过,我当然不好奇。”颜欢双手怀抱,鄙夷道:
“先前闲聊的时候,白厄就跟我说过他从小村子到现在的历程了。”
“这点事谁不知道啊,还用你说。”
“呵呵,阁下看来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
来古士淡笑道:
“我现在所讲述的那位少年,既是你心中的那位,也不是……”
“不妨就让我继续说下去吧,他早已抵达了最初的结局。”
眼前的画面一转,白厄此时已经抵达了奥赫玛城。
他身穿布衣,站在衣着华贵的元老们面前,就像是个乞丐。
“他下定决心,响应[金织]号召,远赴圣城。”
“可面对年轻的战士,元老们面露不屑,冷笑间便将他投入军营。”
“然而,令世人、就连他自己都未曾料想的是:这来历不明的新兵,会在不久之后的战役中大放异彩,一战成名……”
“那也是他与生命中的一种旅伴,初次邂逅的时分。”
此时,场景变幻到了命运重渊当中。
这里也是颜欢第一次与白厄见面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