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妙让自己更多关注活下来的生命。
如此一想,心中才会好受。
“人心不可捉摸,正因为如此,所以我觉得哪怕过了百年、千年,依旧会有类似的不幸在黑暗中酝酿,可我也相信,被阳光照耀的地方也会比今日更多。白与黑、善与恶,从来都是交织并行共存的。吾等的意义便是让光更多,善更多,让黑与恶退出一射之地。”
虞紫:“……是啊。”
祈妙道:“此案复审,你预备如何?”
虞紫:“我?我想保住她。”
祈妙惊讶:“保住她?”
“法不外乎人情,理不外乎人心。”
律法也要兼顾感情与道德。
正常来说,女犯灭口十人,性质极其恶劣,确实难逃一死,可要是加上她险些因这些人丧命呢?她的行为也是一种自救,包括后来与男性狱卒在狱中“做了夫妻”也是自救。
虞紫想试一试,能不能保住她一命。
“哪怕保住性命,这辈子也难有自由,这真是她要的?”以康国目前的律法来说,她坐牢可能要坐到死。这个结果对于喜爱自由、尊重生命的祈妙来说无法想象,过于残忍。
“人与人不同,有人要自由,有人要生命。”若不是想活着,女犯也不必大费周章。
祈妙叹气:“这倒也是。”
心中也生出几分对方生不逢时的感慨。
要是在统一前,这都不叫事儿。
杀十个人能算什么大事?
祈妙身边这些人,谁手上没个人命债?
虞紫在办差之余都在研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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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的结果也传回了刑部。
康时没有第一时间看——
因为他病倒了,请了三天病假。
沈棠第一时间派了杏林医士过去看诊,康时躺在病榻上哼哼唧唧:“医丞,我知你医术高超,但有时候也不用这么好,只是一点小毛病,让我身体自愈即可……求你了……”
方衍:“……”
这辈子就没见过有病人希望病好得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