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陆知遥站起身,看着法庭里的所有人,声音平静,却带着千钧之力。
“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们站在这里,对高建军、钱明辉、孙明宇等十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不仅仅是为了惩罚他们犯下的罪行,更是为了守护国家的利益,守护法律的尊严,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案中,被告人高建军,作为市属国企的负责人,本应恪尽职守,管好国有资产,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但是他却利欲熏心,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被告人李建国等人相互勾结,通过虚假合同、虚增成本等方式,疯狂侵吞国有资产,涉案金额高达十几亿。这些钱,是国家的钱,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是用于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的钱,却被他们中饱私囊,用于个人挥霍,购买豪宅、豪车,甚至用于行贿,编织自己的利益网络。”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被告人钱明辉,作为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本应依法履职,监管好市属国企的运营,守护好国有资产。但是他却放弃了自己的职责,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为高建军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开绿灯,成了他们的保护伞,最终,也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被告人孙明宇,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本应是法律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扞卫者。但是他却背弃了自己的信仰,背弃了胸前的检徽,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他们掩盖罪行,把国家赋予的公诉权,当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成了黑恶势力的帮凶。”
陆知遥的目光,扫过被告席上的被告人,一字一句地说:“这些被告人,都曾经身居高位,手握重权,但是他们却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被权力和金钱腐蚀了灵魂,突破了法律的底线,突破了道德的底线,最终,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
“我们办理这个案子,不仅仅是为了把这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更是为了警醒所有的公职人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不管你身居何位,有多大的权力,多深的背景,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同时,我们也要告诉所有人,国有资产不容侵吞,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公平正义不容亵渎。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最终,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陆知遥看向合议庭,语气坚定:“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均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恳请合议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说完,陆知遥坐了下来。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钟,随即,旁听席上,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审判长敲了好几次法槌,才让法庭安静下来。
接下来,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他们大多都是围绕着被告人有自首、坦白、立功情节,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等方面,进行罪轻辩护。
而高建军的辩护律师,竟然还在为高建军做无罪辩护,说高建军为江州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就算有一些违规操作,也是为了推进项目,没有主观恶意,不构成犯罪。
轮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时候,高建军依旧没有认罪,还在反复强调自己的功劳,说自己没有犯罪。
钱明辉在最后陈述的时候,终于哭了,说自己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对不起自己的家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而孙明宇,在最后陈述的时候,看向了公诉席上的陆知遥,沉默了很久,最终,低下了头,说了一句:“我认罪,我悔罪。我对不起胸前的检徽,对不起检察官这个职业,更对不起那些被我冤枉的人。”
下午五点,庭审全部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法槌落下的那一刻,陆知遥看着被告席上,被法警带走的被告人,心里百感交集。
这场持续了一年的战争,终于走到了尾声。
她终于,把这些藏在阴影里的污点,全部摆在了阳光下,提交了这份迟到的公诉。
第七章执炬前行,公诉无悔
半个月后,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9·17”江州城投系列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庭里,依旧座无虚席。
审判长拿着厚厚的判决书,当庭宣读了判决结果:
被告人高建军,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钱明辉,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被告人孙明宇,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其余十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