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手里可是有枪的,而且是对方先开火的。
夏染这边算是武力对等情况下的合理反击,不算防卫过当。
而且是对方主动找上门的,可不是自己这边主动挑事的。
自己这边是不得不这么做的,这一动作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因为他们俩人之所以会还击是被迫了,都被人拿枪杀上门了,必须还击。
警察听完,开始根据门上的弹孔以及镶嵌在沙发背上、桌子上的子弹头来分析和推断当时的开枪方向和激烈程度。
而邵鹏飞带来的两位律师,见已经有律师在场了,而且还是非常着名从无败绩的麻省理工的律师团队。
在这种情况下把自己请过来这不是羞辱人嘛。
邵鹏飞看到了来人脸上的不虞,只说了一句:“他们应该是别人请来的,放心,价格照付,你们做你们该做的就行。”
对方这才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应该是请重了。
这两波律师卡卡的一顿拍摄取证,做记录,这都是案子完胜的必要条件。
等把门口这地方取证完,清理通畅,才轮到了屋内。
众人看着那一架枪口朝墙,已经卸掉弹夹的通用机枪的时候,心说难怪你们如此能打呢。
搞了半天你们是一顿乱扫啊,难怪外面死的这些人受伤的地方都乱七八糟毫无规律可言呢。
很自然的就问到了枪支的合法性问题,邵鹏飞直接拿出了持枪证明。
“这枪是前段时间我留这里的,没想到竟然还派上了用场。
夏染昨天回到家之后非常的害怕,在电话中就问我。
若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能不能用我留这里的这把枪进行自卫。
我想了下,什么也没有自己同胞的生命安全重要,就当场同意了。
你看,这是昨晚我们的通话记录。”
这么一来枪支来源就是合法且合理的。
而且夏染和苏明哲也经过人家主人的同意后才使用的,最后一个合法使用条件也满足了。
三位警察了然的看了一下,做了记录,就知道会这样滴水不漏。
其实在他们看到麻省理工的那两位大名鼎鼎的律师到来的时候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他们昨天会那么快速的出警还不是这位小伙子搬出了自己导师的大名,他们才那么重视的嘛。
“你们谁开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