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就知道死太监当着萧老二说的那番话,是虚伪的,不可相信的。
只要萧老二一走,她就会撕下虚伪的贤妻伪装,露出凶名昭着的真面具。
但李南征却没想到,死太监会如此的肉麻。
啥叫必须得惯着她,得把她当作他的心肝他的女王啊?
我呸!
李南征下意识的一口口水,喷在了沙发上。
然后默默的用脸,用力来回的揉搓,擦干净。
他始终没搞懂——
明明穿着小皮鞋的宫宫,是怎么在瞬间就脱掉鞋子,再揪掉袜子,只用白嫩小脚丫把他放倒在沙发上,再精准踩住他脖子的。
“我再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记住是最后一次。”
身材纤瘦却偏偏“力大无穷”的宫宫,脚丫稍稍用力,李南征的呼吸就明显困难。
甚至颈椎,都发出了要被踩断的咔吧声。
他赶紧抬起了左手,用最虔诚的语气:“我李南征在余生,会把秦宫同志!当作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我的小娇娇,我的女皇我的主!如果我做不到,就让宋士明全家死光光。”
宫宫——
脚丫再次用力。
李南征艰难的说:“换个誓言。我如果做不到,就让对我抱有最大恶意的李太婉,成为我的小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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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这是什么誓言?
宫宫愣了下,却不好再逼他重发誓言。
毕竟白云老杜说的很清楚,就算小两口在一起时,也得给男人留面子。
一分三十六秒后。
男人尊严第N次被宫宫的脚丫,按在沙发上践踏的李南征,没事人那样满脸的喜色,拿着三张银行卡,翻来覆去的看。
满脑子都是“老子一夜之间,终于晋升为了亿万富翁(私人财产,公司不算)”的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