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小雨忘了,小丫头记着呢。
听了王老爷子的话,乔大王豪横的很:“小~事~我家有闲房,就搁景阳胡同呢。柳主任可好啦,保管不带欺负老实人的。”
往外租房这种事,一小丫蛋儿肯定不能做主呀。某人出差了,给燕南园打电话。
乔小雨肯定记着给她做大衣裳的裁缝……小丫头在电话里把付家说的老惨了。乔小雨听的挺同情,合计家里每月也不差那两三块钱,心一软,就说给爷俩住着吧,也不收钱了。
得,她这一应承,付家爷俩欢天喜地的雇了辆倒骑驴,连自己拎带倒骑驴拉,小半天的功夫就搬进了景阳胡同。
然后……出了点小问题。
眼下确实鼓励发展个体经济活跃市场,但这里面是有不少说道的。
除了前面提到过,餐饮和住宿两种“特种”管制行业,其它小商户也有视具体情况的规定。
首先是非临街家庭住宅。
要满足“住改商”条件,并获得所有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业主”指的就是左邻右舍。条件是从事的行当无噪音无污染,不影响周遭居民正常生活。
满足条件并拿到左邻右舍的同意书,再向居委会打申请。
申请通过就可以开张了,仅限于小规模经营,不准设招牌,不准对外宣传。
第二种是临街住宅。
住改商需获得街道办批准,再拿着街道批准去工商登记申请执照。拿到执照后,可设置小型招牌,但不得影响市容。营业有时间限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第三种是商业门市。
如今的商业门市都是公家的,需要与门市归管单位签租赁协议。然后去工商所申请即可,无需街道办同意。
以上是公开规定。
私下里默认的规矩,第一种大概其就是自己搁家弹个棉花,接个针线活什么的,挣点零钱过活。
街道挂个号就行,不用申请工商执照,也不用缴税。但不准以任何形式雇人,悄没声干得啦,甭张扬
后两种属于正经买卖,需要请照交税。可以雇人,但要严格执行“七上八下”……这个之前提过。
付家爷俩原打算像之前一样,自己在家悄没声的接活儿。不曾想被“获得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这条给卡住了。
曲卓那间房在中院,后院已经有一家做裁缝活儿的了。
一对姓冯的孤儿寡女。
当妈的是个好人缘,一个人带个孩子,日子过的确实艰难,院里的人都挺同情。
听说搬来的爷俩是妇女服装店出来的正经裁缝,笨合计也知道,一旦买卖开张,后院的孤儿寡母就没活路了。
心怀默契之下,付二保拿着同意书挨家找人签字时,连着吃了一串闭门羹。
同意书没人签字还不算,付家爷俩搬家那天,乔大王带着几个孩子过去搭手帮忙,左邻右舍都知道新来的爷俩,跟南边胡同里的曲领导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