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会挑,还愿意去做。
有的人虽然会,但不愿意做,等于零。
“我的眼光更好。”李铭琛凝视着凌伊,得意地说道。
帮凌伊倒了一杯红酒,端放在她面前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凌伊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的衣服。
“我有了你!”李铭琛端起酒杯对凌伊说道。
凌伊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李铭琛这句话是为了附和刚才她说那句我的眼光更好。
凌伊端起酒杯跟李铭琛碰杯,挑眉回道,
“那我的眼光比你更好,因为我有了你!”
因为他比她更好,所以她有了他,眼光比他更好。
凌伊喝了一口红酒,就听到李铭琛的声音,
“伊,我们结婚吧!”
一下子被红酒呛到了。
“你刚说什么?”
好不容易止住咳后,凌伊错愕地问道。
“我们结婚吧!”李铭琛微笑着凝视着她重复道。“这样我们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不用分开!”
凌伊愣愣地看着李铭琛,很想说——
你这算是求婚么?
算么?
没有花,没有戒指,然后一顿牛排就想收买我了么?
“铭琛,我们认识才几天!”凌伊问道。
“包括今天,三十九天。”李铭琛回道。
凌伊愣了一下,她没有想到李铭琛居然记得这么清楚。
她的意思是想告诉李铭琛说,他们才刚认识没多久。
“等我们认识365天后,到时候你还想跟我结婚,你求婚的时候,我会答应的!”凌伊最后回道。
一年,是她能接受的最短的恋爱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