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场面很快就要失控,张牧知道现在必须拿出手段来。
抢财物这种事情会让人的眼睛发红,一旦这个势头发展起来,那自己苦心经营的秩序立马土崩瓦解。
想到这,张牧直接掏出小火枪。
“砰”
一声枪响后,众人被镇住。
回过神来的众人立马冲张牧道喜:
“牧哥,还得是你。我们在山洞里查探了这么久,也没发现这些宝珠。你一来,便发现了。”
“大帅,真有你的,竟然知道这乌龟壳里有宝物。真真是没有文化的人,到哪都发不了财。”
“看来还是要多读书,不然,宝物放在面前,都发现不了。”
……
张牧:“……”
读书有毛用?
书上又不会写野史,正史里发财的路子,哪里轮得到普通人?有权有势的人都不够分。
想发财,还是得多上网,多看野史。
有了宝贝,得带走。
怎么带?
自己一个人绝对搬不动。
想到这个问题,张牧仔细看了看众人。现场这么多人,最让张牧放心的就是大聪明和小聪明。
别看这两个家伙对于找宝藏最起劲,其实他们最不在乎钱。
他们只是享受得到宝贝的那种快感,得到过后,最后还是要交给自己。
这些年,自己送给他们的钱,他们也只是过遍手,然后又还给自己,让自己替他们保管。
这两个兄弟,一把年纪了,还无儿无女,以后也不可能会有,他们要钱也没用。
想到这,张牧下定决心。等回流球,把自己的孩子中挑两个男孩子过继给他们,以后等老了,也好有人养老。
想到这,张牧冲大聪明和小聪明说道:
“老二,老三,把外衣脱了,将这些宝珠带走。”